6月13日,广西一起刑事案件的4名辩护律师罗思方、梁武诚、杨忠汉和杨在新,因涉嫌刑法第306条伪证罪,被北海市警方带走。
事件发生后,引起全国律师界的高度关注。6月26日,来自北京、山东、云南的6名律师前往北海,为涉案的4名律师和3名证人提供法律帮助。
6月28日晚,3名律师被取保候审回家。6月29日,律师团获悉杨在新律师被批捕。此后,形势开始陷入僵局。杨在新律师被逮捕让他们倍感无力,律师团没能等来全国律协律师观察团,更没有等来全国律协维权委。坚守还是撤离?他们抉择艰难。
北海4名律师被抓后,律师界自感执业权利遭遇极大挑战,但除表态“高度关注”外,他们翘首以盼的行业自治组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广西当地律协行动甚少,律师们只能采取“师出无名”的自助维权。
6月26日晚10时,6名律师团成员全部飞抵北海。他们前往北海并非来自4名涉案律师的家属委托,更多是湖南知名法律人士杨金柱的“点将”。
在案发前的几个月,涉案的杨在新律师预感到自己可能会出事,将案卷材料全部快递给杨金柱。6月14日,4名律师被抓后,杨金柱迅速在个人博客和微博上披露此案。同一宗案件中4名辩护律师“全军覆没”,迅速引起全国律师界和舆论的广泛关注。“再这样搞下去,年轻律师、没有案子的律师,也不会再去刑事法庭。”知名律师陈有西在发文中语气强烈不满。
北海四律师案发,律师们首先想到的还是自己的行业组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6月20日,杨金柱以全国律协会员的名义,向律协秘书长邓甲明、副秘书长马国华先生和全国律协会员部的几位领导报告4名律师案相关情况,全国律协刑委会秘书长韩嘉毅律师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青松律师亦出席。
浙江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陈有西亦发文呼吁公安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高度重视这次事件,迅速成立调查组,查明北海事件真相,立即释放律师,并公开向律师赔礼道歉。
他同时建议,全国政协正在进行的中国刑事诉讼和律师辩护执法检查团,应当移师广西,选择北海作为重点地区,查一查这个案例。
作为最应出面的律师自治组织律师协会,采取的仍是体制内的常规管道。
根据广西自治区律协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作为广西当时律师的自治组织,该协会只是向自治区司法厅领导报告,并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对案件进行密切关注、调查了解清楚案件情况、及时作出妥善处理”。作为协会会长,王莹文也只是于6月27日上午陪同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汇报该案有关情况。消息中称,王莹文就案件的有关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希望相关部门重视,依法处理”。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邓甲明及会长于宁除对南都记者表示“高度关注”外,也以案情未明为由表示不便表态,陈有西博客中称拟参加的“全国律协律师观察团”至今未见出发,律协维权委也没有派员前往北海调查。
自治组织律协乏力,律师们只能自助维权。
6名律师北海之行为“非官方”,他们没有通过任何官方途径和私人人脉,只在法律框架之内,依法行使权利,这让他们的维权行动困难重重。6月27日首次与北海警方接触要求会见,很快遭到拒绝,公安机关明确告知这是北海市委政法委协调、督办的案件。
律师团能依赖的武器只有法律和舆论。在6名律师出发前后,杨金柱即在个人博客和微博上直播6名律师北海之行,并陆续发文指出北海警方办案中诸多疑点。他的博客日点击量平均在5万人以上,高则达到85000人次。为保持强大的压力,律师团甚至还开通“阳光北海”的邮箱,接受群众关于北海相关问题的举报。
6名律师在北海与警方的每一步交涉信息悉数被披露,对北海警方也形成极大的压力,原本包括杨在新所在律师所主任覃永沛等在内的广西当地律师交涉数日,均无法会见到杨在新律师,但6名律师与警方交涉的次日,警方即表示安排会见涉案律师及证人。
令律师团成员朱明勇颇感意外的是,就在提出会见杨忠汉律师的当晚,他等来的不是安排会见,是杨忠汉被取保候审回家;同时让他颇为无奈的是,无论他怎么说,杨忠汉的家属除表示感谢外,态度坚决地拒绝他与杨忠汉见面。“当事人放出来了,连代理人都不见”,朱明勇大摇其头。
虽然杨在新律师被逮捕,但另外3名律师被释放,使得6名律师北海“护法”也算初战告捷。不过,律师们感到后续乏力。全国律协并未派员前来北海,但也没有阻止6名律师的行动,朱明勇理解为“默许”,但仍感“师出无名”。杨金柱在近期工作内容上的安排仍是“向全国律协汇报,要求全国律协维权委员会,按章程规定,启动会员维权程序”。
同样困难的还有经费支持,6名律师前期费用包括机票多为自行垫付,他们没有得到协会一分钱的维权经费支持,无奈之下,杨金柱发起捐款,并自行先捐一万元,另有律师周泽、杨学林、曾维昶各拿出一万元,方保证律师团的“粮草”。
7月3日,律师团成员陈光武、朱明勇飞赴成都,参加由《民主与法制》杂志主办的“刑事辩护的职能与功能”研讨会。
结束研讨会,他们将返回北海,继续为被逮捕的杨在新律师及两名证人奔走,他们能依靠的,还是只有律师自己。